江苏:家庭教育引导与中小学幼儿园责任

2021-01-20 11:0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77

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潘玉娇)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意见","明确中小学和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促进家庭教育引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和幼儿园为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素质而提供的专业支持服务和指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职责。目前,家庭教育中仍存在着智力轻于道德、知识轻能力重、溺爱过度、要求过高等现象,影响着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家庭教育作为落实美德、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力量,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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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要通过实地家访、沙龙访谈、视频群聊等方式,探索适应新时期家长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家访形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中,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培养一两项能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此外,针对留守流动、身心障碍、父母离异等特殊儿童群体,《意见》提出根据"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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